國家發改委于日前印發《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 此次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方案主要包含四方面內容;一是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建立反映供求變化的彈性價格機制;二是推行季節性差價政策,鼓勵市場化交易;三是各地合理疏導終端銷售價格;四是對低收入群體等給予適當補貼。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自2019年6月10日起允許上浮。目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此次最大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剩余價差一年后適時理順。門站價格理順后,門站環節不再區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格。同時,鑒于天然氣增值稅稅率由11%降低至10%,統一按10%稅率安排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