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了《2021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努力實現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雙下降。 在《2021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中,國家能源局要求要加強電力生產安全監管,包括加強發電安全監管,引導煤電企業加快實施尿素替代液氨改造。
國家能源局還要求要健全工作機制和平臺,包括建立能源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風險評估機制,摸清安全風險底數,強化重大基礎設施風險管控。建立并網電廠涉網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和網絡與信息安全聯席會議信息報送制度,強化對系統運行安全和網絡信息安全的非現場監管力度。建立一次能源低位預警和協同處置機制,強化對電力生產一次能源的常規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