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共同出臺《關于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實現全區各類廢棄農資包裝物回收率85%以上,回收的包裝物無害化處置率100%,建成完善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模式和工作機制,改變農藥包裝廢棄物亂扔亂棄現象,防止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染。 《意見》明確了回收處理范圍、回收處理主體、收集貯存運輸處理方式、回收處理費用,并提出引導企業源頭減量,鼓勵社會化服務。 據介紹,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將堅持統籌推進、分類處置、分級負責、多方參與的原則,探索建立協同高效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機制。鼓勵和支持對農藥包裝廢棄物進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資源浪費。對此,自治區負總責任,市、縣(市、區)、鄉(鎮)抓落實,農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履行主體責任和回收義務。所在地政府重點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貯存、運輸、處置及資源化利用環節進行引導和支持,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專業化服務機構和個人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 為完成既定目標,各地將結合實際需要和財力,積極支持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鼓勵農民收集和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引導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開展資源化利用。有條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農藥包裝廢棄物的回收利用。 建立健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情況調查統計制度,掌握農藥包裝廢棄物利用狀況。各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要建立回收臺賬,記錄農藥包裝廢棄物的數量和去向信息,做好回收管理。探索在每個縣(市、區)設立1—2名監督員,加大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的執法力度,將其列入農業綜合執法重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