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自然資源部近日下達2023年第二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接收指標的有中國稀土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稀土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據了解,2023年第二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2萬噸、11.5萬噸。2023年前兩批合計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24萬噸和23萬噸。2023年設有預留指標,全年指標數量將綜合考慮市場需求變化和各稀土集團指標執行情況等因素最終確定。
根據兩部門要求,指標應集中配置給技術裝備先進、安全環保水平高的重點骨干企業。但企業具有以下行為,如礦山企業沒有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超出批準期限的回收利用稀土資源項目或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停產整改的;冶煉分離企業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錄的落后生產工藝和冶煉分離產能低于2000噸/年的,或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停產整改的,將不得分配指標。
兩部門強調,各稀土集團要不斷提升技術工藝水平、清潔生產水平和原材料轉化率;嚴禁采購加工非法稀土礦產品,不得開展稀土產品代加工(含委托加工)業務;綜合利用企業不得采購加工稀土礦產品(含富集物、進口礦產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