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常壓間歇轉化工藝制合成氨列入禁止類
記者日前從國家發改委獲悉,《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2024年第21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天然氣利用政策》(國家發改委令第15號)同時廢止。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談到,目前天然氣利用各領域發展形勢發生較大變化,氫能等新業態發展對天然氣的利用方式和發展方向產生影響,因此修訂了《天然氣利用政策》,并更名為《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
記者梳理發現,該《辦法》較之前政策整體框架結構不變,仍沿用“優先類、限制類、禁止類、允許類”四類天然氣利用方向,并補充明確了四類天然氣利用方向內涵及具體工作要求,強化了政策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根據該《辦法》,天然氣利用優先類為有利于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實現“雙碳”目標、有利于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且經濟性和社會效益良好的天然氣利用方向,包括以天然氣為燃料的可中斷工業用戶;氣源落實、具有經濟可持續性的天然氣調峰電站項目;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油氣電氫綜合能源供應項目、終端天然氣摻氫示范項目等高精尖天然氣安全高效利用新業態等。
天然氣利用限制類領域包括神東、陜北等14個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基荷燃氣發電項目;以天然氣為原料生產甲醇及甲醇生產下游產品裝置、以天然氣代煤制甲醇項目;以甲烷為原料,一次產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項目;以天然氣為原料的合成氨、氮肥項目,合成氨廠“煤改氣”項目等。
天然氣利用禁止類利用領域包括天然氣常壓間歇轉化工藝制合成氨。
允許類領域為技術比較成熟,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與可替代能源相比具有競爭優勢,市場相對穩定的天然氣利用方向,包括建材、機電、石化化工、冶金等工業領域中環境和經濟效益較好的天然氣代煤項目,天然氣代油、代液化石油氣項目,以天然氣為燃料的新建項目;為煉油、化工企業加氫裝置配套的天然氣制氫項目。
《辦法》同時指出,新建天然氣利用項目應落實氣源,與供氣企業落實購氣協議或合同,并確保項目布局與管網規劃等相銜接;已用氣項目供用氣雙方要落實合同保障。
對此,中國氮肥工業協會理事長顧宗勤表示,目前國內采用限制類和禁止類工藝的企業都很少,因此該《辦法》的施行對國內氣頭化肥企業的影響不大。
有氣頭化肥企業則表示,《辦法》傳達出天然氣利用的趨勢,即國內天然氣優先利用方向發生變化,將向著更有利于國家能源安全和實現“雙碳”目標邁進。國內氣頭企業要抓好節能降碳改造,實施轉型升級,降低能耗水平,促進天然氣利用最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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