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經國務院批準,公安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國家藥監局聯合發布公告,將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列入《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予以管制,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
4-哌啶酮,英文名4-piperidone,化學式為C5H9NO,化學文摘登記號(CAS號)41661-47-6,常見該物質鹽酸鹽,形態為淡黃色至白色粉末。 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英文名1-boc-4-piperidone,化學式為C10H17NO3,化學文摘登記號(CAS號)79099-07-3,常見該物質原型,形態為淡黃色至白色粉末。 上述兩種化學品均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其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出口活動執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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